醫美亂象糾紛多將加強取締

內科醫師跳完國標舞現場為舞友打玻尿酸

小兒科醫師可幫人抽脂!家醫科醫師可做隆乳!現行醫師法規定,只要有醫師資格,就可以執行各項醫療業務,讓不少內科系醫師跨足美容醫學,甚至有內科醫師就在國標舞練習場角落,幫人注射玻尿酸,醫美亂象讓人傻眼。

楊永健無奈地說,光電治療、針劑注射治療等造成的糾紛遠多於美容外科,他見過最離譜的案例為一名內科系醫師,這名醫師自己也參加國標舞社團,結果竟在練舞休息時,就拿出針劑、玻尿酸、肉毒桿菌素,幫其他跳舞的同好注射。

由於價格便宜,加上有專業醫師掛保證,每次跳完國標舞,一旁等待針劑微整形的舞友大排長龍。不過匆忙注射出手難免草率,最後引起不少醫療糾紛,這名醫師也自知理虧,賠了不少錢。

由於整形外科大都需自費,吸引不少內科醫師「參一腳」。楊永健指出,就聽聞過有家醫科、小兒科、復健科醫師幫人抽脂、隆乳,因為手術費用比一般行情低許多,不少愛美人士以為賺到了,但術後常是一堆後遺症。

 

2013/01/04

【聯合晚報記者李樹人台北報導】

 

國內醫美自費市場龐大,以致亂象不斷。衛生署上午正式公布「美容醫學機構認證及執業人員管理辦法」,首先將醫美正名為「美容醫學」。美容醫學分為光電治療、注射治療以及美容手術等三大類,通過認證,將分別授以綠色粉紅色等品質認證標章,估計最快下個月有醫療院所取得認證。將來對於侵入性高的狐臭治療、鼻部整型、抽脂、削骨、拉皮、隆乳等療程,限制只有「整形外科」醫師才能做。至於光電治療、針劑注射等侵入性較高的療程,也以整形外科和皮膚科專科為第一資格,其他專科醫師要做,都要接受一定時數的教育訓練。



衛生署副署長林奏延直言,目前醫事法無法限制非外科系醫師執行美容外科手術,有了品質認證制度後,愛美人士可以選擇高品質、較安全的美容醫學診所,接受相關療程。衛生署醫事處統計,國內約有700多家美容醫學機構,不過整形外科醫學會私下統計,從事美容醫學的診所應該有上千家。

在與皮膚科醫學會、整形外科醫學會等代表多次討論後,衛生署頒布美容醫學機構認證細節,

第一類是光電治療,包括雷射、脈衝光、電波、超音波等;

第二類是針劑注射治療,如注射肉毒桿菌素、玻尿酸或膠原蛋白等。

第三類則是具有侵入性的美容手術,包括抽脂、隆乳、隆鼻、植髮、雙眼皮手術拉皮手術或削骨手術等。
申請光電治療或針劑注射治療,將授與綠色標章證書;申請侵入性美容手術者,則授與粉紅色標章證書,證書會詳細記載實際通過認證的美容醫療項目。


如果想通過認證,美容醫學機構中執行美容手術者,必須是一般外科、整形外科、神經外科、骨科、泌尿科、婦產科、耳鼻喉科、眼科等專科醫師只要手術紀錄經美容醫學教育訓練聯合委員會核可且在一年內補足100小時教育訓練課程,才有機會取得品質認證。

 

各醫美相關學會冒出,過去衛生署管不動,糾紛也不斷。衛生署為避免類似狀況,規定醫美院所須登記立案兩年以上,且兩年內沒有違法、廣告誇張或有傷風化等,才可申請認證。

 

認證採自願,並無強制性,依不同科別,有效期限一到三年。生署有責對於通過認證的院所,在效期內不定期訪查,並對違規者訂出取消認證的退場機制,若發生違法情事被裁罰,或醫療疏失經法院判定,得隨時取消認證以防認證成為形式化衛生署也考慮立法推強制認證。

 

相關醫學會聯合成立「美容醫學教育訓練聯合委員會」,負責規畫醫事人員從事美容醫學的教育訓練,包括教育訓練課程及時數。醫策會執行長李偉強指出,未來取得認證,獲頒品質標章的醫療機構,必須在診所入口處、候診區或是網頁,公告通過認證的美容醫療項目,方便民眾識別與查詢。

 

 

醫學美容    

 

 

 

 

 

意見及評論(一)

美容外科醫學會前理事長林靜芸說,原建議衛生署採階段性認證,先開放光電及針劑注射類;美容手術以後再開放申請;現卻形同只要有做醫美的許多科,都能「就地合法」。

意見及評論(二)

而在「美容手術」方面,除了整型外科醫師可以為民眾進行侵入性高的療程,另外,皮膚科醫師可做狐臭治療及植髮和1000cc以下抽脂;眼科專科醫師可做眼部整型;耳鼻喉科醫師可以做鼻部整型,其它泛外科以外的醫師如果要進行這類侵入性高的手術,必須補足100小時課程,至於顱顏重整、削骨等重大手術則只限整形外科才能執行。

林靜芸質疑,若整外醫師修得婦產科教育學分後,就可替人墮胎,「這樣合理嗎?」她認為,衛生署應比照國外診所認證,扎實查核人員、設備、感染管控和術後追蹤才對。整形外科屬於一般外科,主刀者應受過外科訓練,熟悉處理緊急狀況,如果沒有接受過外科訓練,光是靠背書、拿學分,怎有資格幫人開刀?

意見及評論(二)

但醫改會研發組長朱顯光批評,衛生署這樣的作為非常消極,認為衛生署應該依醫療法的精神,強制規定哪些專科醫師才能執行侵入性的治療,如果不符合資格就該重罰。而也應該針對不當廣告及削價競爭進行規範,才能真正解決問題。

朱顯光說:「我們認為應該是回到源頭,衛生署要依據醫療法的精神來規定醫美診所這種特別是有侵入性的治療,到底有哪些專科資格才可以做,不做的話就要嚴重處罰。另外,這次認證最大的問題在於只是做一個評鑑和認證,其實最大的亂象還是在不當的廣告和削價競爭,這個部份衛生署其實並沒有認真去處理。」

 

【個人想法】

我們這組十分贊成衛生署推出的「認證制度」,不過我們也認為應該如同醫改會提出的,必須強制規定,而非消極的讓醫美診所自願性參加認證。近來由於韓星狂潮,帶起整形的風潮,不僅韓國、台灣、日本等東北亞國家,醫美也成為大陸地區的時下最夯話題,加上大陸地區醫療技術不完整,而且來台旅遊陸客逐年增加,許多陸客也會趁來台時進行醫美手術。因此,我們認為衛生署對於醫美診所的管理應該更加嚴謹,更加積極,既然提出了「認證制度」這個好方案更該用新實施,而醫改會對於醫美的改善與關注,對政府管理的措施來說更是一大重點。

 

 

http://www.youtube.com/watch?v=IrRIvF3Uxes

 

 

 

  1.    http://tw.news.yahoo.com/%E7%BE%8E%E9%86%AB%E8%AA%8D%E8%AD%89%E9%86%AB%E5%B8%AB-%E9%9C%80%E5%8F%96%E5%BE%97%E5%B0%88%E7%A7%91%E9%86%AB%E5%B8%AB%E8%B3%87%E6%A0%BC-060206182.html
  2.   http://tw.news.yahoo.com/%E7%BE%8E%E9%86%AB%E8%AA%8D%E8%AD%89%E4%B8%8D%E5%BC%B7%E8%BF%AB-%E9%86%AB%E6%94%B9%E6%9C%83-%E6%94%B9%E9%9D%A9%E5%81%9A%E5%8D%8A%E5%A5%97-11464813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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